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进一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根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江苏省粮食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苏粮产〔2017〕16号)、《关于下达2017年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17〕275号),市粮食局遵循五个原则对“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一是客观公正。坚持阳光评价,严格按评价规定的程序开展相关工作,评价过程和结果真实、客观、公正;二是问题导向。绩效评价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发挥评价的作用,促进“优质粮食工程”更好地实施。三是系统全面。对“优质粮食工程”的3个子项(“中国好粮油”行动、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以及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取得效果等进行全面评价,避免缺项漏项,确保评价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完整性。四是重点突出。根据实际情况,做到重点突出,重点评价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的情况。五是及时准确。此项工作时间紧、难度大、标准高,该局及各县(市、区)局克服困难,加强对项目单位的业务指导,积极与财政沟通,确保了绩效评价报告及时上报。
我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17个,计划总投资6274万元(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3816万元,自筹资金2458万元)全部用于推进项目实施,项目单位收到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后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了投资效益。评价结果反映,各项目工作进展顺利,如东县“好粮油行动”走在了全省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