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8443/2015-0313 | 文号: | 通粮调〔2015〕33号 |
信息来源: | 36365.net | 生成日期: | 2015年07月09日 |
生效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切实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 ||
主题: | 附件: |
各县(市、区)粮食局:
为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5]80号)(以下简称《预案》)及5月26日全省夏粮收购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全市夏粮收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收购准备,满足收粮需求
1、积极腾仓并囤。仓容偏紧地区要加紧腾仓并囤、粮食出库、仓库改造投入使用的力度,增加有效仓容,保证夏粮小麦的收储。
2、开展空仓核验。各地粮食部门要配合中储粮南通直属库的企业做好纳入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空仓核验工作,验收后的空仓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期间不得再存放其他性质的粮食。同时要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3、备足铺底资金。要加强与中储粮、农发行的沟通,根据预计托市收购数量测算、申请好铺底资金金额,确保开秤收购的资金充裕。
二、严格执行政策,保障农民利益
1、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对委托收储库点负责人和收购人员的政策、技术培训力度,确保收购政策执行不走样。委托收储库点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贴《2015年产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质价公告》,明确小麦最低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等增扣量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要向每个村居发放一封《夏粮收购公开信》,让国家政策惠及每个农民。
2、严格质价政策。坚持依质论价政策,既不抬级抬价,更不压级压价。不得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及时结算农民售粮款,不得给农民“打白条”。要依据农民售粮实际,当场如实填写收购凭证,重量、等级、水分、杂质、单价、水杂增扣量等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得二次填写收购凭证。具有信息化收储条件的库点,要坚持利用现代化收储手段开展粮食收购工作。
3、规范收购行为。各收购企业在收购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规范自身收购行为。公开、公平阳光收购,不收人情粮,不克扣农民,在资金结算上做到数量明、质价准、钱款清。
4、注重收购策略。鉴于今年仓容偏紧的现状,收购企业应遵循“先本地收购后市外采购,先储备轮入后托市收购”的方针,切实保护好本地农民的利益。对油菜籽收购,在国家收购政策没有出台之前,应按照市场化方式收购,兼顾国家、农民、企业的利益。
三、开展为农服务,提升行业形象
1、开展“农民满意收购企业”创建活动。在夏粮收购活动中,各收购企业开展争创“农民满意粮食收购企业”活动,必须坚持挂牌收购、计量公正、验粮公开、诚信待农。坚持“一切服务收购,一切为了粮农”的原则,收购场所做到有茶水、有休息场地、有药品、有意见箱、有简餐等服务项目,拓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等服务内容,更好地方便农民售粮。
2、全力推进“粮食全产业链联盟建设”。在做好自营联盟建设的同时,抓住夏粮收购契机,加大订单联盟的建设力度,服务好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全托管组织”,做到在量上有突破,在质上有提升。
3、创新服务方式,建好服务平台。在夏粮收购期间,要用足烘干服务能力,增加晒场面积,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改进作风、优质服务,不断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四、加强市场督查,维护收购秩序
1、突出夏粮收购政策落实情况和重点项目检查。严格检查收购政策公开并执行,严格检查“三个决不允许”规定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执行情况,严格检查“二次开票”、违规结算问题,严格检查不同主体、不同性质混淆收购“浑水摸鱼”行为;同时开展专项检查整治,防止低收高转、先收后转、以陈抵新、“转圈粮”等行为发生。
2、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推行“三方联体监督”即:收购方、经纪人、售粮农民,在同一检查单上提出监督意见,通过这种方式与农民“见面”,比例不低于20%;积极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区域协作。
3、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善于发现案件线索,对投诉举报案件及时作出反应,边查处边报告,做到有报必查,查必彻底。规范程序,依法处理,不得因监督检查处理不到位而发生严重违法违规事件,不得因程序不合法而引发其他事件。
五、健全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关系
1、建立夏粮收购领导小组。各地要把做好夏粮收购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来抓,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具体要求。要加强对夏粮收购工作的指导,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确保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36365.net、农发行南通分行、中储粮南通直属库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对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库点选择、资金供应、收购监管等方面共同商量确认,各地也要主动与中储粮、农发行沟通协调,有条件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坚决做到绝不让农民卖粮难、收购中压级压价和“打白条”的现象在南通地区发生。
3、落实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工作措施,加强收购现场作业管理,严格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售粮农民和企业职工人身安全。严禁高水分粮入仓,严禁危仓危库收粮存粮,严格入库粮食质量标准,确保储粮安全。
特此通知。
36365.net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