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内设处室)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南通市粮油质量监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南通市粮油质量监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粮油质量和卫生监管、粮食质量标准化、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
2、负责市级储备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指定鉴定粮食收购检验能力的机构;
4、组织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
5、组织培训考核粮油质量检验人员,推行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6、组织推广有关粮油质量检验的新方法、新技术、新成果;
7、负责全市军粮供应政策、计划、军供粮源、军用粮票、证卡的落实和监管工作;
8、承担战备粮油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内设处室)情况
内设机构:综合科、业务科。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切实强化储备粮油质量监管。
严格按照《南通市市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的总要求,以及《36365.net市储粮监管细则》中的职能分工,严把市储粮入库质量关。全市21家市级储备粮油库点,检查抽样近102个批次监测,否决了不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的粮食2500多吨。同时,我们加强了库存储备粮油的储存品质监控,4月和9月二次进行抽样8多批次进行鉴定,对个别“轻度不宜存”粮,要求承储单位限期轮换。确保市储粮入库质量合格,储存良好。
2、原粮质量源头监控严格把关。
在今年的夏粮秋粮收购期间,我们组织各地质量监管与监测机构,对重点收储企业收购的粮食质量抽样检测了100多份,对收购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经营企业,由职能部门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进行处理。通过这些检查检测监管措施,有力地抑制了收购不安全粮的行为。
3、对“放心粮店”质量检查全面、认真。
对全市243家“五放心粮店”成品粮油质量监管是我们的重要职责,做到对“五放心粮店”销售粮油质量进行每月检查、每季随机抽样监测。全市累计检查监测不同品牌品种米面油200多个,检查监测粮油批次800多个,及时整改质量隐患问题4个。同时我们对“五放心粮店”粮油标准知识进行了培训宣传。
4、夏、秋两季品质测报工作全面完成。
今年夏粮主要对小麦、油菜籽,秋粮主要对稻谷、玉米进行了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为了保质保量、准确及时地做好这项工作,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对调查人员进行二次培训,申请了到农户抽样费用,对整个工作过程中的重点环节进行了检查。今年夏秋两季全市共组织了200多批次调查监测人员深入到全市的50多个重点乡镇,300多个自然村,1000多个农户的田头、晒场、家中调查、采样、检测,采集县级样乡级样村级样共800多个、形成检测数据4000多个,形成了全市夏收小麦、秋收水稻的质量分析报告及全市主导品种小麦、粳稻的品质测报分析报告。
5、原粮卫生质量监测科学认真。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部门的原粮卫生监管职责,全市共监测原粮样品200多份。在收购环节我们重点组织调查监测了原粮的农药残留、真菌毒素污染、重金属污染情况;在储存环节我们对库存原粮的磷化氢熏蒸剂残留以及个别高温高湿高水份发热原粮的黄曲霉毒素污染情况进行了调查与监测。
6、粮油质量监测技术平台建设稳步推进。
2016年,我市加大了以市级检测技术体系建设力度。向国家及省级培训机构送培质量检验员、内审员、计量员10多人次;组织市县级专业培训80多人次;组织参加国家及省市级质检技术研讨2次;1300平方米市级粮油实验室建设达到运行条件。
7、完成“食品安全宣传周”相关活动。
组织技术人员走出办公室,分别到“五放心粮店”“军粮生产厂家”“军粮供应门店”等粮油生产、购销、储备企业赠送相关资料、宣传伞,利用宣传展板到社区展示,宣讲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南通地产“放心粮油”到社区巡回展示宣传。走进社区,为居民开展粮油质量鉴别知识宣讲。并为现场居民粮油质量鉴别答疑,解决社区居民日常购买粮油中所遇到的问题。
8、认真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质量监测信息平台的运行工作,食品安全检测数据及时传输。及时完成食安办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规范运行
2016年全市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提升军粮综合保障能力,努力构建“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拉得出、打得响的全天候军粮供应保障体系。完成了以下工作:
1、强化服务功能,做好融合式发展。
全市军供站(点)认真落实军粮供应服务规范和服务公约,增强为部队的服务意识,想方设法为部队提供优质服务。做到诚信、规范服务,营业环境整洁卫生,随到随供,热情接待。积极做好部队需要的物资代购服务。及时组织和主动送军粮到军营,全年累计运送军粮到军营300多吨。
“八一”建军节和元旦、春节期间,各地结合实际情况,举行座谈会,深入基层连队慰问,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拥军慰问活动。“
2、积极做好军粮供应伴随保障演练。
随着部队演练特别是跨区流动演练频繁。不能守住平时按部就班的供应计划,要有为整个部队建设服务的大概念,要做好移动部队在通购粮的准备,要随时随地拿的出供的上。要求军粮加工单位、配送单位随时做好配送准备,急需情况下四小时内响应。做好伴随保障演练,认真制定保障演练计划,积极准备演练所需物资,组织落实人员、车辆开展伴随保障演练。6月23日盐城市部分乡镇遭受罕见的龙卷风和冰雹袭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严重。为了解决抢险救灾部队官兵能及时吃上热饭,前方急需“自热速食食品”。因南通市场上找不到该食品,我们想方设法多方联系,终于联系到专为部队生产速食食品的秦皇岛某生产企业,紧急调集价值12万元的“单兵自热速食食品”5000余份。于25日上午送到了盐城灾区,解决了部分抢险救灾部队官兵吃上热饭问题,受到了部队的好评。
3、加强监督检查,严把军粮质量关。
军粮质量是军粮供应的生命线。要确保军粮收购入库、储存保管、生产加工、配送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质量安全。全市建立健全了军粮供应质量台账制度,要求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认真填写质量台帐,配送时各站点认真做好货物的交接验收,交接货时确认数量和质量,索取检验报告,双方在配送单上签字确认,使每一笔军粮从原粮品质情况,做到有据可查,追根溯源,分清责任。实行质量问题军粮召回制度,在配送、销售、食用过程中一旦发现军粮有质量问题,生产配送企业必须无条件召回,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全年深入定点生产加工企业和军供站(点)检查20人次,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30人次,抽样检测16批次,常规指标和卫生指标全部合格。省局在我市抽样2批次(军供大米、面粉)检测全部合格。
4、加强军供硬件建设,改善军粮供应营业环境和军粮储藏条件。根据国家危仓老库改造(军供专项)计划,积极为各军供网点维修改造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改造工作己启动。
5、统筹优质粮源,强化统一配送。
选定名牌产品企业江苏某面粉公司为军供面粉定点加工单位,根据计划要求组织生产加工配送,质量为超级粉标准,优于国家军供标准。与军供大米配送单位某粮油总公司签订配送协议,锁定足够数量稻谷,确定季度配送价格,年末结算。经过精心组织,有效运作,军供大米和面粉配送供应及时,质量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从未出现断供或质量问题。各军供站(点)保持与部队的联系,掌握月度需求数量,做到月度计划与部队需求相吻合,进货量与需求量基本吻合,库存量保持适当水平。
6、强化规范管理,健全考核制度。
健全对军供站(点)考核工作力度,实行百分考核。每年根据《南通市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对各县(市、区)的军粮供应工作进行考核。
7、抓好市级军粮专项储备管理工作。
为保障应急情况下的军粮供应,手中掌握足够的军供粮源显得非常重要。建有数千吨军粮专项储备,满足特殊情况下军粮供应需求。为切实加强军供储备粮的管理,保证特殊情况下能及时调拨,及时加工供应不断档,认真执行军供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实行轮换报批,质量检验控制。做到轮换规范、质量合格、储存安全。
8、抓好军粮供应的保密工作。
军粮供应中的保密工作是粮食部门保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军供保密工作,落实保密责任,在与各县(市、区)粮食局签订了保密承诺书,各局与所属站点个人也签订了保密承诺书外,全年对全市军粮供应中的保密工作进行了二次检查,没有发现违规现象。
9、做好军粮供应电子系统的升级维护和电脑的更新工作。认真组织操作人员参加国家局和省局的培训工作。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教育为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略)
2、健全制度,堵塞滋生腐败现象的漏洞。
通过建立健全《经费报销制度》、《会务、接待工作制度》、《出差管理制度》、《物资、仪器、材料采购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权力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3、强化监督,形成权力正确运行的制约机制。(略)
四、完成了局领导交办任务及其他工作
1、全力完成“爱粮节粮进校园”主题活动。组织“爱粮节粮”进校园巡回宣讲小分队,在中小学校进行了宣讲,共有二十个班约1000名学生参与了活动。
2、参与做好“世界粮食日”宣传活动的相关工作。
3、完成了全市国家最低保护价收购20多万吨粮(小麦、粳稻)的质量验收工作。
4、完成了省局指定的国家最低保护价收购(小麦、粳稻)100多个标准样品的制作。
5、完成了中储粮委托的储存品质的监测工作。
6、参与做好进社区、“三解三促”、志愿者服务等相关工作。
第二部分 南通市粮油质量监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南通市粮油质量监管中心2016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粮油质量监管中心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25.8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1.34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实验室搬迁产生的费用。其中:
(一)收入总计325.8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25.89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91.31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实验室搬迁产生的费用。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325.8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5.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1.31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实验室搬迁产生的费用。
2.其中农林水支出145.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0.09万元,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及相关项目经费支出。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粮油质量监管中心本年收入合计325.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8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粮油质量监管中心本年支出合计32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96万元,占47%;项目支出173.93万元,占53%;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粮油质量监管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25.8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实验室搬迁产生的费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粮油质量监管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325.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1.31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实验室搬迁产生的费用。
南通市粮油质量监管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8.89万元,支出决算为32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实验室搬迁,从而调增预算。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为208.89万元,支出决算为18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
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145.8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验室搬迁,从而年中调增预算。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粮油质量监管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7.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4.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粮油质量监管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1.31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实验室搬迁产生的费用。南通市粮油质量监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8.89万元,支出决算为32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由于实验室搬迁,从而调增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粮油质量监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7.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4.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粮油质量监管中心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6%;公务接待费支出0.8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与上年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3.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购买样品检测专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8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01万元,主要原因为样品检测车辆上年仅使用几个月。
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0.89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9万元,完成预算的31%,比上年决算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节约公务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省局、军供站领导以及兄弟市来通考察调研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0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局、军供站领导以及兄弟市来通考察调研等。
南通市粮油质量监管中心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57万元,完成预算的24%,比上年决算增加0.25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业务量增加;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5个,参加会议97人次。主要为召开军功、质检会议。
南通市粮油质量监管中心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1.41万元,完成预算的38%,比上年决算增加0.67万元,主要原因为注重业务培训。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个,组织培训80人次。主要为粮食企业职工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粮油质量监管中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南通市粮油质量监管中心是36365.net下属事业单位,非机关。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