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1、全力做好2017年度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及对六县(市)、区考核的相关工作;
2、做好2017年市改革创新奖申报后续跟踪工作;
3、完成我局重点工作月度点评会和农口办公会材料报市“两办”;
4、做好2017年法制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的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5、完成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终总结上报工作;
6、做好《南通粮网》的迎查工作;
7、密切关注地储库拆迁有关企业上访后续维稳工作;
8、做好《南通年鉴》组稿工作;
9、协助做好市级机关综合绩效考核相关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书、考评表);
10、起草2017年度粮食工作报告;
11、统计好粮网投稿件,计算好费用准备发放;
12、会同有关处室核查一批报废办公设备,缴保密销毁中心;
13、做好2017年度保密文件的统计上缴工作。
调 控 处
1、密切关注节日期间粮油市场供应;
2、继续做好秋粮收购工作;
3、抓好地方储备稻谷的轮入和小麦的轮出;
4、做好统计年报工作和开展粮食供需平衡调查;
5、抓好国家、省、市粮油价格测报工作;
6、做好处室年度工作总结;
7、做好相关部门年度材料的报送;
8、与有关处室共同做好市直企业的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9、做好省长责任制考核相关材料的准备以及收储现代化的测报工作。
财 务 审 计 处
1、组织对市直单位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2、做好2017年度部门决算工作并依规向社会公示;
3、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4、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公务员年终考核工作;
5、布置企业2017年度决算工作;
6、布置系统年报编制工作,并汇总上报;
7、对巡察组提出涉及财务问题进行整改。
产 业 发 展 处
1、继续抓好留存项目建设相关工作,一是对全市在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二是对条件成熟的项目进行项目验收;三是协助城供公司推进张垛库环评等工作;四是协助推进地储库土地变现工作。
2、推进全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作;
3、布置全市仓储、统计、科技、加工报表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及市属企业有关人员培训;
4、组织协同做好全市安全责任制、农业收储现代化、市级目标任务等考核工作;
5、组织考核市区基层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签订2018年安全责任书;配合做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总结,迎接市安委会考核;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6、做好2017年总结及2018年工作打算;
7、做好支部党建台账工作。
监 督 检 查 处
1、完成法制办“南通市行政执法统一公示平台”信息录入,完成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
2、做好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及其总结工作;
3、做好放心粮店创建单位年报;
4、开展“两大节日”粮油市场监督检查及放心粮店创建单位巡查;
5、跟踪2017年度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评价;
6、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7、拟定2018年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8、落实《江苏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相关工作;
9、完成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市对县)及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月度汇报。
组 织 人 事 处
1、完成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上报和市管干部考核相关材料的上报;
2、协助局党组做好中心组学习教育相关工作;
3、做好对我局日常综合绩效考核进行督查相关材料的准备;
4、做好局机关科级以下人员的综合绩效考核、考评工作;
5、做好对结对帮扶村、第一书记挂职村和市第九轮特困职工的走访慰问及相关工作总结上报工作;
6、做好机关在职人员工资、公积金正常调整工作;
7、做好2017年度粮食行业人事统计和机关人员的工资年报工作;
8、做好系统内所有党员基本信息的维护;
9、完成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相关材料准备;
10、做好第四季度“网络文明传播”工作总结上报;
11、做好市直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考核和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工作。
机 关 党 委
1、牵头完成好综合绩效考核工作;
2、持续做好“走帮服”(调研报告、工作总结和慰问困难户等);
3、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根据各支部的自查情况,对各支部的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并确定“星级”等次;
5、下发一季度机关理论学习计划表。
工 会
1、落实春节前送温暖活动,做好对离休干部、劳模、特困职工等慰问工作;
2、做好春节前特困职工调查,及时上报市总工会;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4、召开老干部支部民主生活会,做好党员民主评议等有关工作;
5、协助有关处室做好老干部春节团拜会工作;
6、拟定2018年工作计划。
质量监管中心
1、做好全市军粮供应管理和粮油质量监管年度考核工作;
2、做好市级储备粮油入库和轮换质量的监管工作;
3、召开全市军粮供应业务会议:①全市四季度及全年军粮供应数量汇总;②核对全年军粮配送、供应相关数据;
4、参加省局召开的全省军粮供应会议,汇总全年军供数据;
5、做好粮油实验室标识等设施设置工作;
6、做好军粮供应网点单位年度审核工作;
7、做好执行军粮供应政策、规范服务的检查工作,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市部队供应;
8、做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军粮专项)相关工作;
9、做好实验室年度报告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市质监局下达的质量检测比对试验工作;
11、做好市区“放心粮店”粮油质量检查工作;
12、做好本部门和参与做好相关年度考核工作;
13、搞好学习和党员活动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