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1、做好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相关工作;
2、做好2017年度全市粮食工作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3、做好全市“粮食收储现代化”指标报送的推进工作;
4、向市府办及时报送月度重点工作及完成情况;
5、做好2016《南通年鉴》材料的报送工作;
6、做好2001~2005年度文书档案的进馆工作;
7、上报2016年度档案年报数据;
8、做好今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及信息公开平台自查整改工作,并上报自查情况汇报。
调 控 处
1、一做好夏粮收购仓容准备工作;
2、做好储备粮的日常管理工作;
3、做好2017年农业农村考核相关工作;
4、做好统计年报工作;
5、做好粮食价格指数测报相关工作;
6、做好省长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7、做好上海农展会准备工作。
财 务 审 计 处
1、下发2017年财会、审计工作要点
2、调研2017年市直单位经济目标考核指标制订工作
3、检查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职工年终考核发放情况
4、完成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5、配合中级法院开展粮油运输公司强制清算工作
6、完成系统年报编报工作,完成财务分析并上报
7、对机关经费预算安排序时计划
8、督促城供张垛库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产 业 发 展 处
1、做好市直企业安全储粮督查工作;
2、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市对县考核工作和省对市考核资料上报工作;
3、继续做好南通粮食物流中心工程扫尾和各项验收推进工作;
4、抓好对在建中央和省财政补助项目的督查,督促项目单位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督促已竣工省财政补助项目做好项目审计,及时组织和完成项目验收;
5、做好产粮大县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布局和项目建设需求的调查摸底工作;
6、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做好与市直企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工作;二是制订好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和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企业创建计划;三是督导和组织好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各级“两会”期间生产安全。
监督 检 查 处
1、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2、抓好库存粮食质量问题整改;
3、开展放心粮店巡查,并配合抽样;
4、做好粮食流通企业守法诚信评价后续工作;
5、拟定印发2017年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6、编印一季度爱粮节粮宣传三折页;
7、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存量自查;
8、落实新修订《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
组 织 人 事 处
1、协助局党组做好中心组学习相关工作;
2、做好2017年度市直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筹划准备工作;
3、协助局党组抓好基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工作;
4、协助局党组制订《2017年局党组和市直单位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计划》、《2017年度市直单位党建工作要点》、《2017年市直单位党建目标考核、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实施办法》;
5、做好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的上报和科级以下人员考核情况的审批工作。;
6、做好参加省局粮食行业人事人才工作年会相关准备工作;
7、做好局机关工作人员2017年度年休假计划安排和备案工作;
8、做好机关人员2016年应休未休年假工资报酬计算和公示工作;
9、做好机关平时绩效考核相关台账资料收集;
10、做好市直企业有关领导提前离职的相关工作;
11、协助工会做好市劳模评比推荐工作;
12、根据市直有关单位领导的变化,及时选好配齐党组织领导班子。
纪检组、监察室
1、制定2017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监督责任清单;
2、协助党组制定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 点和主体责任清单以及目标责任分解,协助党组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3、函询、核查、上报、反馈信访举报有关情况;
4、统计上报元旦春节期间执行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情况;
5、指导党员干部职工使用南通市纪委监察局客户端,并统计上报使用情况;
6、加强纪检监察日常监督检查,继续跟踪重大项目。
机 关 党 委
1、组织参加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并贯彻好会议精神;
2、参加市级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并根据会议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拟定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3、牵头落实好“走帮服”活动相关工作;
4、收集汇总2017年宣传工作;
5、做好老干部活动的服务工作。
工会
1、总结上报我局贯彻落实中办发3号和苏办发36号文件自查工作;
2、做好市直企业市劳动模范推荐工作;
3、协助办理2017年度老干部活动证年检。
质量监管中心
1、做好市级储备粮油入库和轮换质量的监管工作;
2、拟发两个工作意见:①“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粮油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②“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的意见”;
3、做好新实验室配套后序设施建设工作,做好搬迁准备;
4、做好全市军粮供应站(点)和军粮定点加工(配送)单位年度审核工作;
5、做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军粮专项)相关工作;
6、落实2017年度军粮“五统一”配送工作,结算2016年度军粮供应相关费用;
7、做好粮油实验室更新设备的采购工作;
8、参与做好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9、做好市区“五放心粮店”粮油质量检查及抽检工作;
10、做好2016年度稻谷政策性收购质量验收的准备工作;
11、做好相关法人单位年度申报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