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编办发〔2011〕186号
市粮食局:
你局《关于调整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归并的请示》(通粮〔2011〕125号)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1〕73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局调控处增挂行政服务处牌子,集中统一行使你局的行政审批职能。同意你局撤销监督检查处增挂的政策法规处牌子,部分职能在处室间进行调整。
调整后,你局相关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明确如下: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组织全局性会议及活动,起草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日常文秘、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接待、政府采购等工作;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承办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及相关备案工作;拟订有关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调控处(市级储备粮管理办公室、行政服务处)
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品种、总体布局方案及收储、动用地方储备粮油的建议,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地方粮油储备有关管理制度;承担全市粮食市场安全保供、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落实军粮供应,承担灾区、缺粮地区粮油供应工作;组织市级储备粮的承储,办理市级储备粮油的收购、销售、储存及轮换计划审批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协调中央、省级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承担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工作。
(三)产业发展处
落实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政策,推进粮食现代物流、粮油精深加工和产业化经营;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推动全市国有粮食企业调整改革发展;提出全市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检查管理,承担省、市投资项目的有关工作;承担粮油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办省储备粮代储资格和市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审核上报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和新技术推广工作。
(四)监督检查处
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油的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全市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和综治法制建设工作;承担行政执法外部协调工作;承担市区粮油实物帮困指定供应点的管理工作,制定供应措施和工作要求;承担“五放心”粮店的创建和日常管理工作。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