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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强化新形势下粮食项目资金监管

来源: 36365.net财务审计处 张斌 发布时间:2018-06-19 字体:[ ]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中明确提出“组织实施粮食收储安全保障工程,将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作为重要的农业基础设施抓紧建设”。36365.net积极抢抓这一机遇,围绕“粮安工程”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带动作用,加大对粮食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构建长三角北翼粮食物流产业集群。大量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的投入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加强项目资金监督与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不断完善了各项监管制度,强化了监督职能,使项目资金在粮食基础设施建设中尽量发挥最好的作用,为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提供安全保障。在管理使用项目专项资金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带共性的问题。这些问的存在不仅影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甚至会成为滋腐败的土壤,将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如何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成为一道亟待破解题。

一、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一)项目申报程序、立项和实施不规范,缺乏透明度。部分项目立项时缺乏科学系统的论证,出现重复建设,对项目考察论证不够严密甚至不顾客观实际,争项目、争资金,没有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还有一些项目虽然勉强立项,但缺乏整体效应,投资数额小,又不能与其它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存在“撒胡椒面”的现象,最终导致项目资金使用质量不高效益差。资金使用状况没有真正公示群众无从监督。

(二)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不到位。部分项目在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审核单位的选择上重关系、轻实际工作能力造成工作被动。主要体现在部分项目设计深度不够项目建设“三边”和“三超”,即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等现象突出。

(三)建设单位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有的将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仅在较小的地域范围或者本系统内发布招标公告,甚至违法搞邀请招标或与招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掩人耳目,搞“明招暗定”。

(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不规范。建设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以专项资金置换其他已投入的资金;不按规定组织实施,随意改变资金用途;违反规定擅自调整建设标准和规模,合同约定未经严格审查;违反合同约定超计价、超进度付款;工程进度掌握不合理,项目资金不到位,致使项目延期。

(五)工程组织管理混乱,工程质量低下。项目实施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缺乏真实性、合法性。有的虚列工程量、虚列工程项目或以虚构劳务用工名册套取务工费等。工程成本严重超支及隐匿结余资金的。

(六)工程项目的会计处理相关信息不合法,不真实导致资产损失或帐实不符。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上的偏差。重争取项目,轻前期准备工作。重上级资金到位,轻配套资金落实。重安排投资,轻监督管理。少数单位认为项目专项资金是公款,只要公用,不装私囊就没有问题。

(二)制度不完善缺乏操作性。现有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能很好执行项目决策机制,实行政务公开。在推行项目公示制,实行工程项目招标制、物资集中采购制和资金报帐制,实行管理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监督跟踪制、监督抽查制等方面明显滞后制约了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

(三)监管职能缺位。各项项目专项资金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项目主管等部门的监管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多头监管,责权划分不明确,部门配合不协调,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监督难以形成合力。事前监管严重缺乏,主要表现在对项目立项过程监管、工程开工前执行“招投标、监理、合同管理、项目法人制”情况的监管淡化、甚至缺位。监督部门缺乏专业监督人员和手段对项目的内部监督不到位,“外行监督内行”,不能实行有效监督。监督停留在程序和形式上。

(四)配套资金难以到位。由于地方财政困难难以落实配套资金和项目前期费用,项目前期费用挤占项目资金,使项目难以按进度和设计全面完成。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及各县(市、区)均成立粮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各地组织领导,协调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各级财务部门积极参与其中,主要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招投标管理、合同审核、工程审价审计、内控制度等涉及资金管理方面的工作。

(二)关口前移源头监管

1、高度重视项目前期规划工作。项目前期规划工作是项目建设成功的关键。我们按照国家和省对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来安排项目建设内容,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财务人员积极配合搞好项目立项前的调研和评估论证。

2、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及时掌握政策信息,吃透政策精神,主动与省局和省市发改委和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同时,广泛宣传和动员国有和民营企业申报项目,指导和协助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三)扎实推进严抓进度

1、实行项目公示制度。项目单位坚持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操作,设立了包括项目名称、基本情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责任人公示牌,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内外监督。

2、落实廉政警示谈话。项目实施前局主要领导及纪检部门都要对项目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警示谈话,学习相关纪律条例,签订廉政责任书,并对项目建设单位廉政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确保项目建成廉政工程。

3、严格执行项目计划。计划一经批复,严格按照计划施工,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确需调整的需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由项目推进组财务人员对项目建设变更内容所涉及的价款支付进行审核后,报项目推进组讨论同意,方可变更。

4、挂图作战。各单位着力推进项目进度,细排计划,准确序时,挂图作战,督查推进,我们要求各级财务部门主动介入项目建设,加大了项目推进和督查力度,进一步明确阶段性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项目建设进度明显加快。

5、狠抓工程质量。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抓质量管理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市粮食局除明确本局产业发展处为职任处室外,还对重点工程项目增派了多名现场专管员,强化了对隐蔽工程和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管,建立了质量督查负责制,确保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和建设要求。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均签订了项目责任书、廉政建设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有力地推进了项目建设工作的实施与责任落实,实现了高标准、严要求,有力有序推进。

(四)强化监督规范管理。

1、把好概预算关。工程项目预算不准确,可能导致预算支出失去有效控制,我们在工作中对概预算编制,审核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级财务部门对概预算编制的各种依据进行认真审核,对数值进行复核演算,避免出现“三超”,即项目概算超投资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从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增加投资,到项目竣工决算时才发现工程投资已远超出批准概算。确保建设资金合理合法、有效使用。

2、规范资金拨付。严格遵照“按计划、按预算、按基本建设程序、按工程进度”的原则办理。对在建工程实施全程跟踪,组织资金及时到位,不因资金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投入资金发挥更大效益;确保专款专用,实现规范操作;特别应加大对民营企业专项资金投入的监管防止项目资金流失。

3、严格价款支付。各单位在项目施工开始前均制订明确的工程进度款支付计划,对价款支付的条件、方式以及会计核算程序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如我市重点项目--南通粮食物流中心价款支付流程是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进度报告,发票和付款申请书,报项目总负责人即建设单位负责人后,报市局财审处审核,具体审核内容为工程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施工单位提交的价款支付申请及凭证,工程监理审批意见,审查和复核结束后报市局一把手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价款支付手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要按工程项目进度或者合同约定进行,不得随意提前支付,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付款方式和金额,需申报办理相关程序方可变更,如2016年底,市城供公司张垛库要求变更个别项目价款支付金额,在向市局党政联席会议报告批准后,才可办理变更手续。

(五)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

1、完善内控制度。将内控制度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督促项目单位建立健全从规划、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监督、竣工验收,支付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不相容岗位设置,明确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

2、强化规范运作。市局就实施项目后提出操作过程必须合规合法。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和标书编制及招标代理全部由具有专业资质单位设计和代理;项目全部交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审核,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招投标率100%;所有工程项目均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干预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的依法监理;对所有工程资料实行归集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涉及项目所有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使纸质档案及电子版和影像资料能够完整、真实记录和准确反映项目建设前后的全过程。

3、建立预警机制。我们对所有在建项目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帮助项目实施单位分析查找原因,促进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逐步达到严格管理,规范管理,针对项目资金来源层次多,资金使用链条长,管理较为分散的特点,上下积极开展协调互动,加强相互配合,实行信息共享,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建立资金管理的预警机制。
  4、构建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为推动项目资金管理长期在规范高效的轨道上运行,积极探索并逐步健全一整套切实可行、监管有效的项目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即要切实健全项目决策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推行项目公示制,强化约束机制;实行工程项目招标制、物资集中采购制和资金报帐制,完善监管机制,实行管理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监督跟踪制、监督抽查制;强化激励机制,完善绩效考评制度、激励制度和问责制度,奖优惩劣,逐步健全项目资金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管理长效机制。

(六)强化审计严格问责

1、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我们内部审计部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对项目资金跟踪审计实行全程监管,除对资金的管理,拨付和使用情况加强检查,对项目初步设计,隐蔽工程,设计变更,大宗,材料设备采购,工程价款结算等关键环节加大跟踪审计力度。同时我们还邀请地方审计管理部门到施工现场进行业务指导,针对竣工决算审计要求,提前介入发现问题和不足,项目建设单位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审计和业务指导,定期向审计部门报送资金,拨付及项目进度情况,工程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都能尽快办理竣工验收,并报送当地审计主管机关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时进行了整改。

2、严格责任追究。坚持“问责”与“问效”并重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实施及资金落实情况加强监管实行跟踪问效。充分发挥监督合力,结合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强化审计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最大作用合力打造优质高效的“阳光工程”、优质工程、民心工程和廉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