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是放心消费创建、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提升目标。半小时的衡量标准是非机动车交通方式半小时内到达放心粮油销售点。根据苏粮检〔2014〕6号《关于深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粮食经营行为,营造便民利民、放心消费环境,促进放心消费品牌创建,市局决定于2015年~2016年在全市开展“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建设。现就我市“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思想,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改善民生为宗旨,以“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建设为主要载体,深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全面提升五放心粮店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促进放心消费品牌创建。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放心粮油经营网点城乡覆盖率。注重质量,坚持标准,有序推进“五放心粮油店(柜)”创建活动。从2015年起,“放心粮油店(柜)”创建活动分层次进行。对达到市级“放心粮油店(柜)”标准的,由市粮食局、市放心消费创建办批准授牌,对尚未达市级标准的,但达到县级标准的,由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县级放心消费创建办批准授牌。在实现“五放心粮店(柜)”乡镇街道全覆盖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对照“半小时放心消费圈”的标准填平补齐,增设和补建“五放心粮店(柜)”18个,其中通州区 6 个,如皋市 4 个,海安县 3 个,南通市区 5 个。2015年全市“五放心粮油店(柜)”半小时服务半径达标率达90%以上,2016年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标准规范、管理科学、诚信便民的覆盖全市城乡的放心粮油经营网络。
(二)完善放心粮油经营管理制度,实现日常监管全覆盖。按照“规范化、网格化、层次化、信息化”的管理要求,按属地管辖原则对“放心粮油店(柜)”进行管理。坚持质量第一,实行统一编号、统一店名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质量承诺、统一价格标签。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管理,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索票索证制度、购销台账制度、不合格粮油退市制度等,维护放心粮油信誉。要以放心粮油经营网络为载体,积极推进放心粮油进军营、进农村、进社区、进超市、进学校、进餐饮企业活动,使更多的消费者能够更便利地购买到放心的粮油产品。在保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驻军、学校和救灾优抚用粮时,应优先从放心粮油经营网点选用。加强对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示范店、经营网点的日常监管,做好月巡查、季抽检和年考核。积极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动态监管。充分发挥粮油质检机构的技术优势,对放心粮油企业、放心粮油产品和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示范店、经销点经营的粮油产品实行定期抽检,对不符合条件和违规者坚决予以查处和摘牌。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的监督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立案查处,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成品粮油流通管理新机制。
(三)拓展“放心粮油店(柜)”服务内涵。打造“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的重要载体,就是努力拓展“放心粮油店(柜)”的服务内涵。要常抓常新,提升功能,使“放心粮油店(柜)”具备“五合一”服务功能,即集“放心消费、应急保供、粮食专供(部队、困难群众等)志愿服务、爱粮节粮宣传”于一体的载体,擦亮金字招牌,提升美誉度。2015年“五合一”服务推广度达80%以上,2016年全面达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建设“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一项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民生工程。各地要努力克服机构改革、人员变化调整以及车改带来的不利因素,凝心聚力,鼓舞士气,把建设“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作为重要惠民工作来抓,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分工和建设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管理,健全机制。各地要以对群众放心消费、食用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快推进粮油质量检测监管能力、执法能力和放心粮油经营网点建设,认真落实“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统一建设标准,科学合理选址、布点,建立放心粮油店(柜)动态管理机制。争取当地政府把“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建设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对“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建设”给予资金、政策扶持。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粮油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放心粮油企业和放心粮油产品,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社会各界对“放心粮油”的关注度和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开展“半小时放心粮油消费圈”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