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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政策规范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20 字体:[ ]

  1、办理粮食收购资格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办理粮食收购资格根据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要求。对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要求: (1)法人注册资本须在50万元以上,并具备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其他经济组织必须具备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 (2)拥有或通过租借具有500吨及以上的完好粮食仓库; (3)具备国家收购质量标准规定项目的检验仪器和检验人员,具备安全保管能力和必要的保管人员。如天平、水分测定仪、出糙出白机、容重器等。
  对个体工商户的要求: (1)具备筹措经营资金3万元以上的能力; (2)拥有或通过租借具有50吨及以上砖瓦结构的粮食仓间; (3)具备质量检验简单仪器和感官检验能力,具备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合格的计量工具。

  2、2013的夏粮小麦收购有哪些政策支持

  今年我国出台了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当市场小麦收购价格低于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水平,也就是每公斤2.24元时,国家就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江苏等省市被列入预案执行范围。今年的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主要包括:执行本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其他小麦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

  以2013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12元。 

  我市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013年6月6日至9月30日,目前我市已经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全市共有34个委托收储库点,具体库点名单见《南通粮网》。欢迎粮农到委托收储库点售粮。小麦最低收购价的标准为国家三等标准,水分为12.5%、容重750克/升、杂质1%、不完善粒8%以内。价格指粮农送到粮站的价格,实行依质论价。等外小麦暂不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3、创建“五放心粮店”有什么意义
  2007年到现在,我们落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要求,开展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点柜)的工作,努力从根本上改善粮油食品放心消费环境,让居民满意,迄今全市已建207家“五放心粮店”,实现了市区、乡镇全覆盖。“五放心粮店”就是以包涵质量、卫生、价格、计量和服务五个方面放心的粮店。质量放心,就是经营的粮油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经批准的企业标准。所有产品有qs标志。卫生放心,就是店容店貌整洁卫生,粮油店具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领有“健康证”。价格放心,就是实行明码标价,质价相符。计量放心,就是经营用计量器具齐全,计量准确,不短斤少两。服务放心,就是文明经商,诚实守信,服务周到。建有文明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并上墙公布;在店堂内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和便民服务公约、质量承诺书、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保证投诉完结率100%。为加强监管,确保“五放心粮店”经营规范,我们建立了粮食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动机制,专门出台了“五放心粮店”管理办法,2013年又在全市粮食行业开展了“五放心粮店管理年”活动,制定和落实了统一标识、索证索票、建销货台账、经营者培训、专项检查、审验及考核评比等七项制度,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每月实地巡查,每季质量抽检,采取集中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粮油商品及时下架退货处理,对不能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社会反响较差的14家粮店,坚决予以摘牌,取消了放心粮店称号,为确保消费者吃上优质、营养、安全的粮油作出了较大努力。放心粮油店经营的粮油食品请放心购买食用。同时欢迎广大居民参与监督,积极提出宝贵意见,以改进我们的放心粮油店创建工作。